"婴儿游泳"利于孩子早期的智力发育,即对外界尽快做出应答十分有利,如爬行早,反应早等,积极地开发和激发婴儿的本能与潜能,尤其是情商的发育和提高。
1、婴儿游泳适应症
⑴足月正常分娩的剖宫产儿、顺产儿(产后当天-12个月)。
⑵32周-36周分娩的早产儿、低出生体重儿(体重在1800-2500g,住院期间无须特殊处理者)
2、婴儿游泳的禁忌症
⑴新生儿阿普卡(Apgar)评分低于8分者。
⑵患有婴幼儿疾病需接受治疗者。
⑶小于32周的早产儿、体重低于1800g体重的低体重儿。
3、婴儿游泳的注意事项
⑴婴儿游泳期间必须一对一专人全程看护。
⑵婴儿游泳圈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栓包括型号是否匹配、保险按扣是否牢固、游泳圈有无漏气。
⑶游泳圈必须选择专供婴儿游泳的双层双气道充气的双保险用品。
⑷新生儿游泳前脐部须贴防水护脐贴。游泳毕要迅速干水迹、保温,并取下护脐贴,用安尔碘消毒脐部两次,再用一次性护脐带包扎。
⑸游泳室试问要保持在28度左右,水温要保持在38度左右。
⑹游泳时间要注意刚吃完奶的时间,最好选择在吃奶后1小时进行游泳,1-2次/天,一次5-10分钟即可。
⑺住院期间的游泳为防止交叉感染,游泳池内套一次性胶袋,做到一人一袋池水。
⑻婴儿游泳回家后可继续进行。可选择出院后抱回医院,也可自己购买泳圈及游泳池解决(泳池也可自己选择深度大于60cm的浴盆等容器)。看护者与婴儿的距离必须保持在监护人的一臂之内。
(责任编辑:小王)